產品配套 :
環氧封閉底漆 、環氧底漆 ,涼水塔專用中間漆和涼水塔專用麵漆 。
表麵處理 :
被塗的金屬表麵 ,必須徹底清除油汙 、氧化皮 、鐵鏽 、舊塗層等 ,可采取拋丸或噴砂方法 ,達瑞典除鏽標準Sa2.5級 ,粗糙度達30-70μm ; 也可采用手工除鏽方法 ,達瑞典除鏽標準St3級 ,粗糙度達30-70μm 。
施工條件 :
塗料應在表麵處理完成後4h內施工於準備塗裝的表麵上 ,當所處環境的相對濕度不大於60%時 ,可以適當延時 ,但最長不應超過12h ,不管停留多長時間 ,隻要表麵出現返鏽現象 ,應重新除鏽 。
施工方法 : 采用噴塗 、刷塗 、輥塗均可,可根據施工方案進行選擇 。
項目 |
稀釋量 |
噴嘴口徑 |
出口壓力 |
無氣噴塗 |
0-15%(以油漆重量計) |
0.53~0.66mm |
17-20MPa(100-15kg/㎡) |
空氣噴塗 |
5--20%(以油漆重量計) |
2.0-2.5mm- |
0.3-0.4MPa(100-15kg/㎡) |
刷塗/輥塗 |
可根據施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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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劑 |
專用稀釋劑 |
安全措施 :
·保證良好的通風條件 ,讓油漆的揮發濃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從而降低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
·用肥皂和清水洗手 ,不得使用溶劑 ;
·產品易燃 ,在油漆施工點15米之內不允許吸煙和使用焊接設備 ;
·必須使用經認可的燈光配件 ,電線不能延伸,因為電線斷裂會產生火星 ;
·在封閉區域內噴塗油漆應使用空氣供給頭罩 ,避免油漆濺到麵部 ;
·離地麵兩米以上進行施工時 ,必須製定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並嚴格執行 。
貯存及運輸:
·.本產品在25℃的溫度條件下有效貯存期為期一年 ,超期經檢驗合格仍可使用 。
· 本產品存放時應保持通風 、幹燥 ,防止日光直射 ,並遠離熱源 。
·本產品運輸時 ,應防止雨淋 ,日光曝曬 ,並應符合運輸部門的要求 。
產品聲明 :
以上本產品的資料及數據是根據澳亞國際的試驗和實際使用中的經驗而積累的 ,可作為施工指南 。對本說明書 ,澳亞國際將根據產品的不斷改進 ,有權進行修改 。